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前不久,江西崇仁县、上海市等地也出现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现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前后,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回购已转制医院的举动,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
4月6日新医改方案公布实施,基本方向是“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所在,就在于这一改革的基本原则能否在改革的过程中得以真正地确立和保障。基于这一点,民营医院“慷慨甩卖”,政府大方回购的买卖集中发生在新医改方案实施前夕,就必然成为值得关注的动向。
尽管卖方声称是由于经营困难不得以为之,买方表示是出于完善民生服务平台,合理配置公共医疗资源的考虑,但民众对于其中“利用国家将对公立公益医院实行投入政策以获利”的隐忧却不可回避。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利益相关各方对改革的弱化,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搭便车”趋向,就是我们在推进改革中必须要警惕和防范的。
在“政府回购民营医院”这一动向中,我们需要厘清的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像全民提供”并非意味着政府应当将所有的民营医院收归公立。4月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指出,我国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这就清晰说明,我们今天所强调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公共性和医疗卫生事业中的政府责任,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的格局之下,将所有的医院的运行都归由财政支出,由公立医院提供所有的社会医疗服务。公立医院提供社会基本医疗、民营医院提供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将成为多元化、多层次的办医格局的基本构成,由政府回购来解决民营医院的经营困难,并非医改的方向。
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真实目的就需要仔细辨别,是真正需要回购以增加公共医疗资源,还是为了获得国家投入而为之。医改的难点是公立医院改革已成社会上下普遍共识,政府为此也将有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因此,防范和遏制地方政府重投入而轻改革的天然冲动,应是社会关注和监督医改的重要课题。为了地方利益和局部利益而搭改革的“便车”以致改革流速减缓甚至改革方向改变,这样的教训,我们也已经有过不少。
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奥尔森曾指出,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克服社会成员普遍存在的“占便宜”投机心理,堵塞社会生活中“搭便车”的漏洞;哪个社会能够很好地解决“搭便车”的问题,那个社会就会走向持久的繁荣。我们曾在产权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改革中产生的教训,应该在新一轮医疗改革中吸取和避免,否则,不仅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难以保证,改革的进程受到阻滞,改革的本质亦有被异化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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