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后要解决事情需要经过转交相关部门、等待回复等过程,往往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昨日,深圳市、区两级信访大厅正式挂牌启动运行。今后,深圳将信访涉及问题集中的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在信访大厅内办公,信访事件可以第一时间得到一站式的解决。(2009年1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信访制度作为国家机器的一种权力技术装置,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现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它的主要功能是充当“社会安全阀”,化解社会矛盾。然而,由于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截访与闹访事件,信访制度饱受诟病,甚至被认为是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的源头。有法学专家们曾列举了信访制度掩盖社会矛盾、利用行政力量干扰司法独立、误导民众、增加了巨大的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等数条罪状。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作为一个行政单位,信访部门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受理、转办上,信访督查督办,解决诉求的功能比较弱。如果有关职能部门在转办的有关问题上反应比较迟缓,或者甚至采用“拖”字决应付了事,群众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而有效地解决,自然会对政府产生不满,进而催发出种种极端——甚至违法——的上访行为,更有甚者,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社会暴力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并干扰公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深圳市、区两级信访大厅的开张,主要围绕“解决问题”,打造集“联合接访、依法分流、直接调处、多方联动、全程督查”功能为一体的解决信访问题的综合型办事机构,为信访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则极大地克服了传统信访体制的弊端,标志着深圳的信访工作的重心已从接待、转信向“事要解决”上转变,充分体现了深圳市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责任型政府”的施政理念。
通常情况下,上访是遭受社会不公的民众要求与政府、与权力进行对话的一种诉求。上访的人大部分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或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到上级行政部门“告御状”无非就是为了维权或申冤,向政府要求本应该属于自己的社会公正——由于当前我国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和司法资源的不充分,造成了司法渠道的不畅通或高成本,使他们的问题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公正、合理和及时的解决。当然,也并不排除少数人是无理取闹,纯粹是“为上访而上访”,甚至将之当成了一种谋生的手段——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掩盖某种真相,或为了息事宁人,会对他们的每一次上访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这些人,很有必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加以规制——但大多数上访者确实遭受了社会不公。然而,由于信访部门职能的有限性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的不足,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办事的拖拉,这些社会底层的民众与政府、与权力进行对话的诉求也就被无限期地忽视或延宕了——“一站式信访”这种对于制度空间的重构则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当然,信访工作绝不是“和稀泥”,在为民解忧、办实事的时候,应该在法有关律的框架下运作,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不但是信访工作人员与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坚守的底线,也是去上访的公民们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游戏规则。此外,政府还应该从加强对群众的法治教育,降低司法成本,畅通司法渠道,或者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等入手,努力构建一个以非暴力的手段化解人际冲突的高效平台。如此这般,大多数社会矛盾都可以化解在基层,深圳的社会也将变得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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