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想不通:“在网上发帖子,又没对哪个人指名道姓,怎么就算诽谤了?”为什么连被害人都没有,更遑论被害人提起自诉,当地警察就跨省抓捕?法律依据何在?公民在网上发帖举报根本无所谓“败坏政府名声”,充其量只可能“败坏”那些官员的面子。如果官员利益就能代表地方政府利益,在“保护政府名声”大旗下,官员可以为所欲为了,只不过,败坏“政府名声”的恰恰是他们自己。
监督举报与恶意诽谤的界限本来是很分明的,但一些官员显然有意要混淆,并借助诽谤的名义打击举报者,这才是问题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