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诽”而成之为罪具有讽刺意味
来源:东南网 2012-01-16 编辑:林洪熙
关于颜异的“腹诽”罪,《纲鉴易知录》有简要介绍: 上既造白鹿币,问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苍壁,直数千,而其皮蔫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上不悦。人有告异他事,下张汤治。异与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见令(缗钱等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按:同例),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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