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确定 颜清标:将坦然面对
来源:台海网 2012-11-29 编辑:黄水来
台海网11月28日讯 台湾“立委”颜清标酒帐案,台“最高法院”今天(28日)判决颜清标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全案定谳。对此,颜清标晚间发布声明表示深感遗憾,强调会尊重司法,坦然面对,绝不回避,但也不会放弃将循一切法律途径救济,以平反冤屈。 RTI报道,声明指出,他担任台中县议会议长期间,有关公关消费报销,是遵循惯例,在征询会计主任与主任秘书等人后,确信得以公费核销后,才授权时任议会主任秘书的蔡文雄使用“议长颜清标甲章”办理核销相关事宜,绝对没有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的贪污犯行。 颜清标指出,本案事实与首长特别费的性质相似,是历史共业,之前针对首长特别费,“会计法”业已修正将其除罪化,目前“立法院”就民意机关首长就公关联谊及业务费的报支、核销等相关事宜,也正研拟修法除罪,以期合理公平。 对于“最高法院”判决他贪污罪刑确定,颜清标表示深感遗憾,并感谢各界的关心与鼓励。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